情节跳过。
俩竹马的感情本来就好,见到这和于歌有九分相似的小孩,主人自然是触景伤怀的,也不免对这孩子万般怜惜,干脆收为徒弟,当做自己的孩子在养……
咦,不对,年龄怎么回事?
邵歌这模样该有十岁了,于歌十岁生了他勉强说得过去,但如果主人三年前去接他的时候邵歌已经七岁,早该记事了,又怎么能毫无心理障碍地叫主人爹爹?
瞧他的模样,根本是毫无怀疑地认为主人才是他的亲爹啊!
莫非……真的是……男男生子?
皮皮举爪发誓它之前只是说笑的啊!
邵羽觉得他和自家灵宠之间的代沟扩大了。
随口说了几句而已,为什么整只猫都僵硬了?
或许是被迫嫁虎的后遗症吧。
这一路异常顺利,除了山里常见的野兽之外没有遇见什么困难,途中白旗猎了一头野猪,众人纷纷上阵烤rou,手艺参差不齐,成品中最好吃的竟然是小于歌的!
对此,邵羽异常欣慰。
#我的恋(厨)人(师)要回来了#
赶到昏晓城的时候,已经是五日后了。
恰是黄昏。
城市的一半,被日光照耀,浸染在一片金黄之中,另一半则隐在山峰的Yin影之中,诡谲莫名。
作者有话要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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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此文无关的、上章预告过的脑洞:
我穿越了。
我很淡定,因为我知道,这是个书里的世界,而这本书的作者,是个起名废中的战斗废。
看似无聊的信息,只要懂得应用,却会成为最大的金手指。
我摆了个摊,开始算命。
第一个来测算的人,叫萧狩。
不等他说出他的烦恼,我就胸有成竹地压低声音开口了:“你是否发现自己并不爱女人,而是恋慕那些英武强悍的男人?”
萧狩瞠目。
他邀请我去茶楼小坐,和我畅谈半日,良久后我谢绝了他的重金,取了一锭银子便飘然离开了。
忘了说,这里是个架空的古代世界,异性恋是主流,人类只有一个国家,名为“庆”,我摆摊的地方就在庆国都城。
喊我吃饭了,待续。晚上二更写完,要挑战一边春晚一边码字了,如果过了0点不要介意(≧▽≦)
☆、第124章 青年(二更)
这个城市不太对。
白旗观察着无人的街道、林立的建筑、草木和花卉,感觉到了种浓浓的违和感。
灵敏的鼻子可以闻到活人的味道,却也有种死人的腐臭味,让他不适地皱起了眉,将这个发现告诉了同伴们。
“从没见到城门官开始,你就觉得不对劲了吧?”彦封吐槽了一句后,正经了起来:“为什么都没有人在街上走动?难道新任的城主实行宵禁?”
可现在也太早了。
街道上,有散落着的纸屑,纯白色,好似不久之前有一场丧事,渲染着这荒凉的、一半光明一半黑暗的街道,和恐怖片的开头有点相似,不对,恐怖片的开头应该是充满阳光和快乐的?
然后再转画风,会比较吓人吧。
实际上只看不追剧的邵羽想到。
猫咪早已跳上主人的肩膀,不时在主人脸上蹭蹭,这种行为让它找到了不少安全感,颤抖的身体渐渐平静下来。
宠物都是债啊。
又蠢,又贪吃,又胆小,所以最开始到底是养它做什么的呢?
大概是因为萌吧。
↑萌即是正义什么的→_→
小于歌本来走在前面,越走越慢,越走越慢,自以为很隐蔽地退回了邵羽身边,慢慢伸出小手来,拉住了爹爹的大手。
大手牵小手~走路不怕滑~
将脑海中突然跑进来的音乐刷掉,邵羽手紧了紧,自然地牵着萌萌哒小幼崽走了起来。
左边是一家客栈。
名为“齐鲁”,和整个城保持一致,也是空荡荡的。
柜台上有个在打盹的伙计,彦封敲了敲桌子叫了他两声,伙计却仍旧闭着眼睛,完全没有清醒的迹象。
白旗嗅了嗅:“他是活的。”
昏晓城不大,一行人提高了警惕将其逛遍了,大街小巷都没有人烟,居民的住房都门窗紧闭,店铺纷纷关紧了大门,一圈下来,除了齐鲁客栈,竟然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了。
请君入瓮?
还是想多了?
谨慎总是没有错的。
彦封不甘心:“我们只能回客栈了?”
作为一个从来都很挑剔的大少爷,小乌鸦可不想走进这种摆出‘你们只有一个选择’姿态的地方。
他们此时正经过一座普通的居民房屋。
邵羽问狗狗:“这里面有活人吗?”
“……